无证驾驶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交通事故,害怕赔偿两少年逃逸,上演实力坑爹一幕。近日,佛山高明公安交警部门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,排查出2名肇事少年,其父母可能面临11万元的民事赔偿。
近日,高明公安接群众报警称,荷富路辅道白土屋村路段,发生一宗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,造成三人受伤及两车损坏,现场血迹斑斑,物品散落一地,但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。
接到报警后,高明公安交警大队西安中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,将伤员送医院治疗,随即开展对肇事逃逸人员的追捕工作。监控视频显示,摩托车逆向行驶,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,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在事故中打了个跟斗,最后摔倒在地。
通过调查走访,最终锁定两名涉嫌肇事逃逸的驾驶人身份。但令交警惊讶和揪心的是,肇事者竟是两名16岁的未成年人,存在无牌无证、逆向行驶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经查,两人为堂兄弟关系,案发当天堂兄驾驶无牌摩托车搭载堂弟,从荷城沿荷富路辅道往富湾方向逆向行驶,途中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。看到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腿部受伤,兄弟俩害怕赔偿医药费,两人在思考片刻后,不顾被撞电动车骑行人的伤情,选择逃离现场。
因堂兄在事故中也受了伤,慌乱之时堂弟当起了司机,搭载堂兄继续逆行离开现场。然而这两个人均没有驾驶证,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。
因两名涉案人员均未满18周岁,办案交警通知其家长,到场陪同接受事故调查。最终,“堂兄”因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发生交通事故后,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,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需赔偿伤者11万元。
“堂弟”因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逆向行驶、未戴安全头盔,也受到1400元的罚款。其监护人均面临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民警提醒,未成年人不能考取驾驶证,对交通规则和路况缺乏判断力,容易导致伤亡交通事故,因此绝对不能驾驶机动车。同时家长要加强对家中机动车的管理,并严格约束教育孩子。同时,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,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未成年人的相应民事责任。
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:刘鹏飞 通讯员:何翠雯
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:刘鹏飞 通讯员:何翠雯
来源: 广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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